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程序是许多从事进出口活动的企业非常关注的问题。然而,在实践中,由于支持文件不足、发票错误或未能满足所有法定要求,许多退款申请被推迟或拒绝。深入了解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的适用程序、资格标准和主要考虑因素,可以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风险,优化现金流,维护其在商业经营中的合法权益。

I、增值税退税法律框架目前存在的不足

现行管理增值税(“VAT”)退款的法律框架的主要缺点之一是法定要求与商业运营现实之间的差异。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银行付款记录和证明实际交易的文件,才能考虑其增值税退税申请。然而,在实践中,许多出口商从家庭企业、小规模生产设施或个人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因此很难满足与有效进项发票有关的所有要求。

此外,许多国际商业交易涉及延期付款安排、第三方付款或债务抵消机制,这很容易被视为不符合增值税退税条件。此外,即使发生了实际的商业交易,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供应链内或上游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存在潜在风险,增值税退税处理仍可能延迟。

II、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程序概述

1.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程序是什么?

根据第181/2025/ND-CP号法令第29条第2款,如果企业在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内出口了货物或服务,并且未计入进项增值税达到或超过3亿越南盾,则有权按月或按季度申请增值税退税。然而,对于随后出口到另一个国家的进口商品,增值税退款是不可用的。

为此,“随后出口到另一个国家的进口货物”是指从国外进口到越南,然后根据出口委托安排直接出口或出口的货物,不包括用于制造或加工出口产品的进口材料。

法律还明确规定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有权获得增值税退税的实体,包括:

  • 在出口委托安排中,拥有委托出口货物的企业有权获得增值税退税;
  • 在后续加工安排中,与外方签订出口加工合同的企业有权获得增值税退税;
  • 对于用于海外建设项目的出口货物,为该项目出口此类货物的企业有权获得增值税退税。

目前,第181/2025/ND-CP号法令第29条第2款和第69/2025/TT-BTC号通知第7条规定了出口货物和服务的增值税退税和可退还增值税金额的确定。

2.证明文件在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程序中的作用

根据《2024年增值税法》(“2024年《增值税法》”)第16条,涉及货物销售和服务提供的交易必须有根据法律要求开具的发票和文件作为支持。采用税收抵免法的企业必须使用增值税发票,而采用直接计算法的企业则必须使用销售发票。

对于出口活动,进项增值税发票、出口合同、报关单、银行付款记录和商业发票等文件是证明实际交易发生的重要证据。如果证明文件不完整、不准确或不一致,即使货物实际上已经出口,企业也可能被拒绝增值税抵免或增值税退款。 

因此,适当管理和保留证明文件在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过程中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3.出口活动中增值税退税和增值税抵扣的差异

在出口活动中,增值税退税和增值税抵扣都是旨在解决企业产生的进项增值税的机制。然而,适用于这两种机制的性质和条件存在显著差异。

根据《2024年增值税法》第14条,增值税抵扣允许企业在纳税期间用合法的进项增值税抵消应缴纳的销项增值税。如果进项增值税超过销项增值税,则超出部分将结转至后续纳税期继续抵消。

相比之下,增值税退税涉及国家向企业偿还尚未全额扣除的进项增值税,前提是满足所有法定条件。

对于出口活动,第181/2025/ND-CP号法令第29条第2款规定,出口货物或服务且未扣除进项增值税至少为3亿越南盾的企业可考虑每月或每季度退还增值税,但明确排除在退还资格之外的情况除外。

III、 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程序的法律规定

1.出口货物获得增值税退税的条件

根据《2024年增值税法》第15条第1款,如果企业在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内出口货物或服务,并且未扣除的进项增值税达到或超过3亿越南盾,则有权按月或按季度获得增值税退税,但涉及随后出口到另一个国家的进口货物的情况除外。

如果企业同时从事出口活动和国内销售,则必须单独核算出口活动产生的进项增值税。如果单独核算不可行,则应根据退税期内出口收入与应纳税总额的比率确定出口应占的进项增值税。

此外,与出口商品和服务相关的进项增值税只有在抵消国内销售活动应缴纳的增值税后才能退还,剩余余额至少为3亿越南盾。此外,可退还的增值税金额不得超过退税期间产生的出口收入的10%。

出口货物的任何进项增值税超过10%的上限,因此无法退还,可以结转至后续纳税期,以便根据适用法规继续抵扣和确定未来的退款。

2.哪些情况不符合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条件?

根据《2024年增值税法》第15条第1款,如果进口货物随后出口到另一个国家,企业没有资格获得增值税退税。它代表了现行税收法规的重大变化,旨在防止滥用临时进出口安排进行增值税退税。

在实践中,如果企业未能满足法律规定的文件和付款要求,也可能被拒绝退还增值税,包括:

  • 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不可用或包含不正确的信息;
  • 对于符合此类要求的交易,缺少所需的非现金支付证据;
  • 企业无法证明货物实际出口;
  • 出口活动产生的进项增值税不能依法单独核算;
  • 使用非法发票、虚假发票或显示税务风险指标的文件。

3.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申请程序

根据第80/2021/TT-BTC号通知第28、31和32条,寻求出口货物和服务增值税退税的企业必须准备完整的申请档案并遵守规定的程序。 

- 增值税退税申请档案

出口货物和服务的增值税退税申请通常包括以下文件:

  • 使用第80/2021/TT-BTC号通知附录一所附的第01/HT号表格申请退还国家预算收入(经第40/2025/TT-BTC和第94/2025/TT-BTC号令修订和补充);
  • 使用表格01-1/HT的采购发票和证明文件清单,除非电子发票已发送给税务机关;
  • 已完成清关程序的出口货物使用01-2/HT号表格通过海关清关的报关单清单。

根据具体情况,税务机关可能还会要求出口合同、银行付款记录、商业发票或其他证明实际出口交易的证明文件。

- 增值税退税申请程序

企业可以根据第80/2021/TT-BTC号通知第32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以电子方式或纸质形式提交增值税退税申请。

  • 步骤1:企业审查所有证明文件、发票、报关单,并按照规定的表格和要求准备退款档案。
  • 步骤2:纳税人可以通过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门户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也可以直接或邮寄纸质申请。
  • 步骤3:在收到申请后的三(3)个工作日内,税务机关将通知申请人其已接受档案,要求提供额外文件,或在未满足法定要求的情况下发出通知,说明申请不符合增值税退税条件。
  • 步骤4: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企业符合全部退税条件后,按照现行税收管理程序作出增值税退税决定。

4.企业在申请增值税退税时,应注意哪些关于进项增值税发票的问题?

在申请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时,进项增值税发票是税务机关评估所申请的可退还增值税金额合法性的最重要依据之一。企业在使用和管理发票时应特别注意遵守适用法律。

根据《2024年增值税法》第16条,采用税收抵免方式的企业必须在涉及货物和服务购销的交易中使用增值税发票。此外,发票必须准确反映实际交易,包括买方和卖方的详细信息、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价值以及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在实践中,许多增值税退税申请都会被要求澄清或被拒绝,因为进项发票存在缺陷,如签发日期不正确、税务识别号不准确、与付款记录不一致,或由被确定为存在税务合规风险的供应商签发。此外,如果企业从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家庭企业或个人那里购买商品,在证明增值税抵免和增值税退税的资格方面往往会出现困难。

IV、 关于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程序的问题

1.如果尚未收到付款,出口货物是否有资格获得增值税退税?

即使尚未收到付款,企业仍有资格获得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前提是出口合同规定的付款到期日尚未到来,并且企业满足增值税退税的所有其他法定条件。

根据第181/2025/ND-CP号法令第29条,从事出口未扣除进项增值税3亿越南盾或以上的货物或服务的企业有权要求退还增值税。此外,根据第69/2025/TT-BTC号通知第4条,只有在根据适用法规提供非现金付款文件的情况下,出口货物才有资格享受0%的增值税税率。

2.企业是否可以授权第三方进行与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申请相关的付款交易?

根据自2025年10月1日起生效的第181/2025/ND-CP号法令第26条第2款,通过授权第三方以非现金支付方式购买的商品和服务仍有资格享受增值税扣除和增值税退税待遇,前提是满足所有法定要求。

具体而言,第三方支付安排包括卖方指示买方向卖方指定的第三方付款的情况,前提是这种安排在书面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此外,指定的第三方必须是合法经营的组织或个人,企业必须保留足够的非现金支付记录来证明交易。

3.税务审查服务提供商将审查与增值税退税有关的哪些方面?

在协助企业办理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申请时,税务审查服务提供商通常会对退税档案、证明文件和退税条件进行全面审查,以评估其合规性,然后再提交给税务机关。通常,审查涵盖以下事项:

  • 符合2024年《增值税法》第15条第1款和第181/2025/ND-CP号法令第29条规定的增值税退税条件;
  • 进项增值税发票、非现金支付单据和出口报关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出口货物和服务的进项增值税单独核算;
  • 出口收入、出口合同、装运单据和付款记录的对账;
  • 评估发票相关风险、关联方交易和显示异常特征的交易;
  • 根据第80/2021/TT-BTC号通知第33条,确定申请是否属于“先退款,后审核”或“先审核,后退款”类别。

此外,此类审查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导致澄清、补充文件或根据第80/2021/TT-BTC号通知第39条进行税务检查或审计后追回退还税款的错误。

4.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档案中最常见的缺陷是什么?

在实践中,由于发票、证明文件或申报信息的不足,许多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申请都需要澄清、补充提交或延长处理时间。

常见问题包括:

  • 输入企业信息、税务识别号或开具日期不正确的增值税发票;
  • 与合同条款不一致的非现金支付文件或记录不完整;
  • 报关单、商业发票和装运单据之间关于货物数量或价值的差异;
  • 未能按照第181/2025/ND-CP号法令第29条第2款的要求单独核算出口活动产生的进项增值税;
  • 未能按照第80/2021/TT-BTC号通知第28条的规定提交发票明细表、采购文件明细表或报关单;
  • 使用存在税务合规风险的实体开具的发票或使用非法发票。

5.企业在提交增值税退税申请之前是否应该进行税务审查?

强烈建议企业在提交增值税退税申请之前进行税务审查,以核实发票、付款记录、报关单的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的增值税退税要求。这种提交前审查使企业能够在税务机关审查申请之前发现并纠正纳税申报单、会计记录或证明文件中的不足。

此外,根据第80/2021/TT-BTC号通知第33条,增值税退税申请可能被归类为高风险税务档案,因此需要遵循“先审核,后退款”的程序。因此,在提交之前主动审查档案不仅可以降低要求澄清和延长处理时间的可能性,还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重新评估、追回退还金额或后续税务检查和审计后行政制裁的风险。

V、为什么要就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程序向NPLaw寻求法律建议?

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程序涉及高度专业化的法律和税收法规,要求严格遵守文件、发票、付款和出口相关要求。即使在申报过程中或准备证明文件时出现微小错误,也可能导致延误、退款申请被拒绝或未来的税务审计和重新评估风险。

NPLaw拥有一支由经验丰富的律师和税务专业人员组成的团队,专门从事税务和企业咨询事务,在审查增值税退税资格、验证发票和证明文件的法律有效性、评估退税申请中的潜在风险以及协助企业与税务机关进行交易等方面提供全面支持。

此外,NPLaw还协助企业解决与税务机关要求澄清、税务投诉以及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有关的问题。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有关您具体情况的详细建议,请联系NPLaw以获得及时的法律援助。


NGOC PHU LAW COMPANY LIMITED

咨询及客户服务热线: 0913419996

热线: 0913 41 99 96

电子邮件: legal@nplaw.vn

書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