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旨在发展国家经济并为许多国内劳动人创造就业机会的政策,国家已经供了很多个人、外国组织在越南成立公司并开展商业活动.为了让读者了解这些手续,本文将介绍成立外资公司的手续.
根据经 2020 年越南《投资法》第3条 第22款规定:“外资经济组织是指外国投资者是成员或股东的经济组织。”
从这一规定可以了解,成立外资公司的手续是成立公司具有外国国籍的个人的手续。根据外国法律组织投资成立公司或出资,股份购买,出资给越南经营的公司。
指导顺序和手续实现
外商投资者在成立经济组织前,必须有投资项目,并为该项目申请投资登记证书 (2020 年越南《投资法》第22条 第1款)
根据经 《议定31/2021//NĐ-CP号》第36条, 卷宗包括
实现手续的条件
自收到办理外商投资公司的设立手续的有效卷宗之日起15日内,投资登记机构对项目符合条件颁发投资登记证书,规定如下:
根据经 2020 年越南《投资法》第39条,颁发投资登记证书的主管机关,规定如下:
第二部: 实施成立公司手续
这取决于外国投资者是个人还是组织选择合适的公司类型。
+果外国投资者是一个组织,他们可以选择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
+如果外国投资者是个人,与越南个人共同出资,则选择以下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和合名公司。
+根据于成立公司注册卷宗的每一种类型不一样。根据经《议定01/NĐ – CP/2020》第21条-第24条,指导详备每个卷宗对每一种类型公司。
有权限许可的机构:业注册处是投资计划的一部分,位于省会直属的中央城市,公司在那里办理成立外资公司的手续。
注意:如果经济组织(包括外商投资公司)根据2020年《投资法》第23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之一,则在投资建立其他经济组织时,必须满足外国投资者的条件并遵守规定的投资程序。具体来说,这些情况包括:
+外国投资者持有超过50%的法定资本,或者在经济组织中拥有多数合名成员的外国个人是合名公司;
+在a点规定的经济组织持有超过50%法定资本;
+在a点规定的外国投资者和经济组织持有超过50%的法定资本。
如果经济组织不属于上述情况,则在投资建立其他经济组织时,对国内投资者适用规定的投资条件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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